包卜篮球论坛's Archiver

1

佚宙 发表于 2005-4-6 05:51

包卜论坛发贴及回帖基本规定。

因为希望给大家个干净,文明的论坛环境,所以定制如下规定,希望大家遵守。

发帖准则:
1。如果您发的帖子与该版块的主题无关,我们会将您的帖子移到相关主题版块,并不会在原版块留下链接。
2。如果您发的帖子有任何商业内容,比如代买,代卖之类,我们会将您的帖子删除,请配合我们。
3。对于凡是在论坛中通过发表帖子,达到广告拉人的贴子,一律删除!(如果你有网站需要宣传,可以和我们申请友情链接)
4。所有斑竹有权利也有义务删除自己所管理板块中的无用帖子,我们会定期检查,会员可以监督和举报版主。         
5。为了维持论坛的良好风气,所以凡是具有“引诱性字眼”,“恐怖圖片”,“课题图片”的帖子,一律刪除。
6。论坛在删除垃圾帖子的时候也会自动扣除发贴人相应的积分。

请各位会员回帖时遵守以下几点:
1。请勿以简单的无实际意义内容的短语或单字进行回复,如:顶,DING,沙发,SF,板凳之类的词,如发现,警告之。
2。请勿以简单的标点符号以及表情符号回帖,如发现,警告之。
3。请勿以粗话脏话回贴,如发现,警告之。

版主规则:
1。作为版主,应该更加严格的遵守包卜的规定。
2。版主之间请不要冲突,请大家共同合作,为大家建立一个良好的论坛环境。

最后,如有疑问,都可以发论坛短消息给我,再次感谢各位对包卜的支持!

现在规则肯定有不太合适的地方,还请大家多多提提意见。
[align=right][color=#000066]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-5-13 21:15:33编辑过][/color][/align]

蚊子 发表于 2005-4-6 18:46

[size=5]OK[/size][em01]

jy02661766 发表于 2005-4-6 20:44

那我还真不知道发什么帖子出来了!!!![em08]

蚊子 发表于 2005-4-6 21:40

10。为了维持论坛的良好风气,所以凡是具有“引诱性字眼”,“恐怖圖片”,“课题图片”的帖子,一律刪除。
  

能举些引诱性字眼出来看看吗?

蚊子 发表于 2005-4-6 21:42

3。论坛中不许出现“我好崇拜XX“,“我想要XX的QQ号“,“你觉得XX是中国最好的街球手么”,这类引起大家强烈反感,且毫无意义的帖子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。
  

我觉得球迷对偶像的痴迷是可以理解的````应该酌情处理

JDS 发表于 2005-4-6 23:52

4。不能讨论哪个篮球明星更厉害,哪个篮球明星不好等等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。

  ?????????????????这个都不能讨论!!!!!!!!!!倒!!!!!

佚宙 发表于 2005-4-7 05:27

[quote][B]以下是引用[I]蚊子[/I]在2005-4-6 13:42:25的发言:[/B][BR]3。论坛中不许出现“我好崇拜XX“,“我想要XX的QQ号“,“你觉得XX是中国最好的街球手么”,这类引起大家强烈反感,且毫无意义的帖子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。
  

我觉得球迷对偶像的痴迷是可以理解的````应该酌情处理[/QUOTE]

这个主要是怕论坛因为这个发生争执。

佚宙 发表于 2005-4-7 05:27

[quote][B]以下是引用[I]JDS[/I]在2005-4-6 15:52:11的发言:[/B][BR]4。不能讨论哪个篮球明星更厉害,哪个篮球明星不好等等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。

  ?????????????????这个都不能讨论!!!!!!!!!!倒!!!!![/QUOTE]
同上,也是害怕论坛因为对球星意见不一发生争执。

佚宙 发表于 2005-4-7 05:28

[quote][B]以下是引用[I]jy02661766[/I]在2005-4-6 12:44:56的发言:[/B][BR]那我还真不知道发什么帖子出来了!!!![em08][/QUOTE]

如果是视频资源之类,可以酌情处理。
如果是技术一类的,则应该回复对主题的一些看法。。

痞子阿姆 发表于 2005-4-7 21:48

顶   但是对于某个球星  大家还是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三............

_CMC_三皇 发表于 2005-4-8 00:23

不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

NIKECD 发表于 2005-4-8 00:43

[05.30][gif动画][不看别后悔!奥胖过科比!!!!!!]

同意!
发贴子的时候要是不小心呢!

ncjackie 发表于 2005-4-8 01:18

好的,一定会的[em08]

zhzzhz 发表于 2005-4-8 03:46

很有个性
我一定会遵守的

兔子 发表于 2005-4-8 03:59

同意

michaeldxh 发表于 2005-4-8 04:35

知道了    谢谢斑竹提醒

michaeldxh 发表于 2005-4-8 04:36

晕     啊

binghuen 发表于 2005-4-8 23:37

恩,好的,但我想知道,如果我占了沙发帖,可以说占个沙发吗????
当然,后面有固定的内容~

wisdom02 发表于 2005-4-9 00:42

明白了,会认真遵守的

ses7438 发表于 2005-4-9 01:09

     斑竹就是厉害啊  搞出这么多名团来    强烈支持啊

rjibin 发表于 2005-4-9 12:51

好像很严呀````

KoBe8 发表于 2005-4-9 17:14

一定遵守纪律!!!

nikelang 发表于 2005-4-9 18:31

我觉得可以对一些自己喜欢的球星发表一些小的 建议或看法啊~~!!老大`!

飞机 发表于 2005-4-9 22:10

绝对赞同

北极123 发表于 2005-4-10 05:49

呵呵 好~~~~~~~~~~~~
不同意也不行

菠萝油皇子 发表于 2005-4-10 06:09

   如果犯了该怎样啊?是不是要定几条规定惩罚的呢版主??例如扣分呀!~~

fengzhizi 发表于 2005-4-10 06:38

有点太严厉了吧?

fengzhizi 发表于 2005-4-10 06:40

一定回遵守的!

我为球生 发表于 2005-4-10 21:44

懂了!
支持下~~~~~~~

zhzzhz 发表于 2005-4-10 21:59

我会遵守的

页: [1] 2 3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6.1.0  © 2001-2007 Comsenz Inc.